26元买4500斤橙子? 遭遇“薅羊毛”,这招能自救
近日,一家名为“果小云旗舰店”的农民电商卖水果时,将“26元4500克”误写为“26元4500斤”。B站UP主“路人A-”在十几个“羊毛群”里带领上万粉丝“薅羊毛”,一晚上下了几万订单,涉及700万金额,并投诉店家不发货要求赔付……此事引发关注后有了结果,恶意“薅羊毛”者受到了处罚并表示将赔偿,店家也恢复了运营。
事件发生后,引发了网民对于情理与法治的讨论。从我国现有法律规定上分析,如何界定“薅羊毛”?因“薅羊毛”导致纠纷后应当如何解决呢? 朝阳法院民二庭副庭长赵鑫对于这些大家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法律解读。
何为“薅羊毛”
赵鑫分析说,我们常说的“薅羊毛”行为是指,由专门搜集各类商家优惠信息的人,将优惠信息在网络和朋友圈中广为传播,接收优惠信息的人按照商家的优惠政策下单交易且得到实惠的行为。
赵鑫表示,在商家促销过程中,往往会公布相关的促销政策,消费者按照商家的促销政策下单并付款后,合同成立。该合同内容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该合同就应当被交易双方严格履行。
如果商家没有按照约定履行合同,须承担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在内违约责任。这也就是为何在事件中的商家没有按照约定发货,买家投诉后,系统判定需要赔偿买家10%货款的原因。
这算误伤吗
赵鑫表示,事件中“果小云旗舰店”并非有意设置促销信息,而是误将4500g写为4500斤,这就构成了与普通“薅羊毛”的重大区别。
《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规定的重大误解包括双方当事人对于合同性质、合同相对方、标的物种类、质量、数量、履行地点等的误解,且这些误解足以给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赵鑫表示,一般在认定重大误解时,需要对双方的行为、合同性质、交易习惯等进行综合考虑。
赵鑫认为,本次事件中的合同完全符合法律关于重大误解的规定。
首先,店主因为缺乏经验,将单位斤错当作克。
其次,事件中货物数量的误解已经足以导致合同一方受到巨大的损失,属于重大误解。
最后,如果买家没有看到标错数量可能不会下单,卖家如果发现数量是4500斤必然会调高价格,导致合同条款发生重大变化。
当商家发现自己被“薅羊毛”误伤后,首先可以向买家说明情况,由买家自行撤回订单,商家将货款退还。如果买家不同意撤单,商家因此难以承受巨大损失的,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
赵鑫提醒,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商家务必在订单形成后的3个月内到法院起诉或者申请仲裁,否则撤销权消灭,合同将不能被撤销。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因为店家标错价格或数量导致合同被撤销,店家可能被认定为有过错的一方,需要赔偿买家的实际损失。但买家如果明知合同无法实际履行而下单订立合同,因合同履行可获得的收益预期实际为零,在网络购物的成本几乎为零的情况下,可能会被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认定为不具有实际损失。”赵鑫说。